2015年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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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我中心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我中心为经费自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成人提供短期培训服务。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10号。
二、招聘原则
我中心201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中心2015年度拟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语文教师、物理教师、数学教师各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二)岗位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公告,于2015年4月3日至4月14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可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公共邮箱(邮箱地址:pxzxzhbgs@163.com)进行报名,其中学习经历由初中开始填写。
(二)资格审查
时间:电话通知
地点: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南开区复康路210号)
方式:应聘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报名表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正在备考者,需提供已考科目成绩单);⑤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到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现场告知或在指定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22-23793979)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并缴费。
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于规定时间到我中心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每科总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测试得分6:4比例汇总得出。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发布的时间、方式:笔试结束5天后考生可电话查询,并在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公示栏公示。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南开区复康路210号)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分两个阶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面试是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涉及心理和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及答题情况给出分数。本阶段总分为100分。第一阶段面试分数与笔试分数按5:5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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