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招考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3)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和总成绩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
因资格初审不合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凡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学员可以作为调剂对象参加面试。
(二)面试组织。
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相关区/新区人事、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按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15年5月下旬举行。面试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也分为市内面试点及市外面试点。
具体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5年5月15日16:00后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四)总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中上旬在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各同类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职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职位拟录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职位的体检人数。
1.若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若某同类职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3.因A<3B导致拟招职位无法录满时,从报考该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若某同类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录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职位调剂。
在系统报名时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如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因所报考的同类职位已录满而未被录取的,将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等6个笔试科目分别排序),依据招考单位和报考人员意愿,根据职位专业要求,按排序调剂至未录取满的相应专业同类职位;其中,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生可根据上述规则调剂至《住院医招考职位表》或《全科医招考职位表》中未录取满的相应专业同类职位,报考全科医师规培学员的考生调剂至《全科医招考职位表》中未录取满的相应专业同类职位。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行通知。调剂成功的考生将确定为调剂职位体检人选。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地点设在市内及市外考点所在城市,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和要求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行在网站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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