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69人公告(4)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录入宁津诚信建设综合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确定聘用人员后,报考B类、C类合并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计划,按照“高分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事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 (http://www.njrsrc.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
报考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附件:
1、2015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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