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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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我院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担负着全省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多方面的教育培训任务,同时积极开展港澳台及海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近年来,在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的管理指导下,在全省统一战线系统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省社院不断适应全省党外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和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爱国、团结、民主、求实”的校风,紧紧围绕全省统战工作大局需要,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着力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使长劲,在增强党外人士政治共识上见实效,在拓展办学渠道、搭建工作平台上出实招,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上下功夫,在争取领导、融入时代、进入主流上求突破,为推动全省统一战线事业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富裕殷实、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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