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公告(2)
(二)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社会主义学院大门外张贴和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学历(学位) 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职业能力测验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工作由省社会主义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我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hebeisy.com)、我院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hebeis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此公告由省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9291525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9291561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党委)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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