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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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张涿张家口、京沪、张涿保定、廊坊北三县、京秦、承秦、沿海、宣大、京衡、荣乌、石安、石黄、邢汾、衡大、青银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高速公路的资金筹措、施工建设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投资与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公路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方案;拟订公路行业有关政策、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铁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培养相关专业中、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公路工程定额站,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宣传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对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主要职责是:负责港口、河海工程规划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公路学会秘书处,主要职责是:开展公路交通行业调研,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开展公路交通技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河北交通等杂志及其他学术刊物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共6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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