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16336(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4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