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并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煤田地质局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的,由省煤田地质局劳动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165690,89165691 ( 省煤田
地质局劳动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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