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进入体检阶段后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不足开考比例申请开考的岗位进入体检阶段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拟定聘用人选,写出书面报告,报院人事处。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省人社厅,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及用人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049、87652234(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15年4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