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巴南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3名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5.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旧址(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签字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影响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23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的事宜,将在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届时不再单独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要求。
(三)体检。体检人选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