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3900人公告(2)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聘期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岗教师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和适当照顾生源地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2分。
3.高等学校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
4.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报考特岗教师的人员(即考生),于5月5日至5月14日工作时段(周一至周五,8:00至18:00)通过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参阅附件《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具体查阅附表《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
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0KB以内)。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在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5月 15日相关部门集中初审考生资格。考生不需要到场。资格初审的内容是依据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初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龄、往应届、教师资格证、是否师范类专业以及照片质量。5月16日至17日,考生可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提出异议,过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网站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可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28-86125137,邮箱 sctgjs@163.com。
4.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5月25日至5月31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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