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3900人公告(5)
十、岗前培训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均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三、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招聘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特岗教师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
政策咨询或举报:省教育厅张老师028-86112769、86115370@163.com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10-66097183-601
资格初审咨询:028-86125137,sctg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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