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6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4.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下同)查询。
需要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为:
招聘单位 | 咨询电话 |
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 | 024-83210318 |
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 024-83253728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024-82364418 |
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 024-23218766 |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 024-89708716 |
本次考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5月6日9时至1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6日至1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信息初审后,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信息初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须于2015年5月6日11时至12日12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应聘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