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考核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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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考核招聘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直接考核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本公告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
(二)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医学检验专业。
(三)直接考核招聘名额:预防医学专业4名、检验专业1名(只限卫生检验或医学检验专业)。
(四)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4.年龄:1985年5月5日—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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