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海宁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财税网(www.zjhnltax.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财政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7292012,0573-87292032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电话:0573-87292011
举报电话:0573-89232899
海宁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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