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地税门户网站(www.fj-l-tax.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2号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980194
联系人:叶小姐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0107(监察室)。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15年5月14日
附件: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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