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人民银行系统招聘公告(2)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排名,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到拟招聘人员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原服役部队)或社区进行考察或政审,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其他情况。守库押运岗位、货币发行岗位人员还须到常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六)订立合同
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根据岗位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制员工表现良好,素质和技能能够继续胜任所在岗位要求,可以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招聘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询各报名点。
附件:
1.贵州省人民银行系统2015年聘用制员工招聘岗位及人数一览表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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