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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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 [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建校63年来,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培养和输送了34万余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专业、学科设置齐全,现有27个学院(部),77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共享课;11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 1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7个“十二五”校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学校有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4个国家级基地,8个省级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学校不断加快强校建设步伐,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建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终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制定了一系列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青年骨干人才,稳定学科拔尖人才的政策。我校广纳贤才,欢迎各方英才加入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师资队伍中来,共谋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建设强校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校工作,为加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4.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6.应聘者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能够获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应聘者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六、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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