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公告(3)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1.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160,(0451)88060380
联系人:杨守斌,李丽
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
邮编:150025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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