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5人)
吉林备考交流QQ群:217095310
2015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1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前卫医院、吉林省胜利医院。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人口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院、吉林省直干部保健室、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吉林省健康教育中心、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中心、吉林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90个,人数115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1997年5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5年5月2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生(201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5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共同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6楼会议室(长春市建政路1141号,东民主大街与建政路交汇处),电话:0431-85851980(仅限报名期间使用)。
(3)联系电话:0431-88905932、88905568。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号)》(附件2,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