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红河州弥勒市事业单位招聘152名公告(6)
九、考生诚信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管理,将对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具有以下行为并经查实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1、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
2、故意扰乱报名工作,浪费考试资源的。
3、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的。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
十、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市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市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一、郑重提示
(二)弥勒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 本简章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和传真:0873—612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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