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阜阳市颍东区公开招聘88名教师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逐人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职业高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幼儿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方法:按公告中所列招聘单位从后向前顺序依次递减1人,如一轮下来仍需递减,方法相同。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6月24日至25日,阜阳市第二十一中学。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职高专业课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一(语文基础知识、时政、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和文秘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四个专业),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在合成笔试成绩中占40%;文秘类或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在合成笔试成绩中占60%。设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按招聘人数的1:3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招聘人数的1:1.5进入面试环节。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面试人数减少的,可递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经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等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由此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见面试公告。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要求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然后按1:1的比例分学科及岗位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考试科目2(文秘类或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的办法来进一步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的人员,应接受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按照报考组别里考生成绩高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幼儿园拟聘人员选岗方式为各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合成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笔试合成成绩再相同的,按考试科目2即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后现场签字确认并领取聘用通知书。确因不可抗拒力本人无法达到选岗现场的,须提前告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待同意后可安排其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代办申请按时到达选岗现场代为选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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