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阜阳市颍东区公开招聘88名教师公告(3)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不需选岗,直接签字领取聘用通知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所有拟聘人员持聘用通知书一周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供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入编及核定工资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加分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并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综合知识成绩、文秘类(或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各增加2分。
(二)社会监督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一项举措。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
(三)招聘咨询
整个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在颍东区政府网、颍东先锋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颍东教育网向社会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2272007(区教育局)2317850(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2272093、2319629
附件:
1、颍东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颍东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颍东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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