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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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5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大学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60年的办学历史。她坐落在嫩江之滨闻名遐尔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花园式学校”。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8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近年来,齐齐哈尔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现设82个本科专业;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7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14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4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学校具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并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齐齐哈尔大学秉承“养正毓德、精存自生”的校训,正在面向未来,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而奋斗。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的硕士研究生以上教师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应聘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六)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急需专业,特别优秀的博士、硕士以上教师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七)应聘人员必须在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及毕业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9:00至2015年6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可在2015年5月26日9:00至2015年6月9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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