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48人考试公告(4)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本市。
本次公开招聘中,如涉及拟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其聘用人员一律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此类单位如今后被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的人员一律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则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181512(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23—89181611(靖江市纪委、监察局)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jhrss.gov.cn
附件:
附件1靖江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一)、(二)
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