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聘16人公告(2)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ie.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83758126
联系人: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监审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83758118
联系人: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年龄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其他说明 |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教育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篇CSSCI(包括扩展板)或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2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应用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2篇CSSCI(包括扩展板)或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3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小学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2篇CSSCI。 | 不限 | 进编 | ||||
4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古代文学或现当代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第一学历为中文本科。 | 不限 | 进编 | ||||
5 | 文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写作学 | 博士研究生 | 3篇CSSCI(包括扩展板)或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6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美学 | 博士研究生 | 3篇CSSCI(包括扩展板)或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7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3篇CSSCI(包括扩展板)或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8 | 经济与法政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2篇CSSCI(包括扩展板)或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9 | 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联网通信技术或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或网络系统工程或电路与电子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进编 | ||||
10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3 | 基础数学(函数论或代数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1篇SCI,函数论或代数学方向。 | 不限 | 进编 | ||||
11 | 城市与资源环境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人文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1篇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 | 不限 | 进编 | |||
12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自然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进编 | |||||
1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物理电子学 | 博士研究生 | 1篇SCI。 | 不限 | 进编 | |||
14 | 外国语学院 | 全额拨款 | 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英语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进编 | ||||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