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河池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2)
考生请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5:30前到河池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河池市委党校行政办公中心208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领取准考证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考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考试。
(二)考试要求:
1.写作测试:以考察相关知识和理论文字功底为主。写作测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根据写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的人选,写作测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不达及格线不能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教学试讲及答辩。
2、教学试讲及答辩:
(1)教学试讲:教学试讲、答辩在写作测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试讲内容在前一天写作测试成绩公布后,由主考方交到被确定进入教学试讲及答辩环节的考生手中,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形象仪表等。教学试讲分值80分,时间约15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
(2)答辩: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20分,时间约8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
教学试讲+答辩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但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教学试讲、答辩人员比例在1∶1以下(含1:1)时,考生试讲、答辩总成绩要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3、计分办法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写作测试成绩×40%+(试讲+答辩)成绩×60%。
由主考官现场宣布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形,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教学试讲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六、聘用和待遇
根据河池市编办核定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一年,需签订3年服务协议,工资待遇按事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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