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81人公告(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5年6月1日8:00至6月5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务必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本人身份证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上传至报名系统。本人照片、身份证电子照片电子版上传不全的,系统将无法提交报考者报名信息,遴选单位无法进行审核,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请参阅《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按所学专业报考。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前务必征求本单位意见,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未经单位同意的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考者个人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者,可以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注销原报名信息后调整报考职位。
(3)网上缴费。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最迟应于2015年6月7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
(4)结果确认。报考者缴费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2015年6月7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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