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1名教研员简章(2)
八、待遇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秀骨干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苏高新管〔2013〕164号)文件精神,录用人员可享受苏州高新区优秀骨干教师奖励。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0711。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657。
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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