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营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74名考试公告(4)
四、考核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核和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增加相关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根据空缺人数按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46)3661080。
附件1:2015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综合及其他类、教育类、卫生类)
附件2: 2015年东营市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说明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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