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招聘15名司法辅助岗位人员简章(2)
4.成绩查询。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两天内,招聘考试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如东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照笔试成绩占20%、速录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40%,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0866844(如东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20883(如东县人社局)
0513-80866806(如东县人民法院)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