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江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招聘100人公告(2)
六、录取与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2、编外用工人员年收入按澄教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3、编外用工按《劳动合同法》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各镇(街道)及相关幼儿园统筹安排。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招聘单位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62419、86862417(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86860220(市监察局)、86860423(市人社局)、86862209(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3、
报名提供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2,须从网上下载并打印,更改无效;贴好一张1寸正面免冠近照);
2、学历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者提供;尚未取得但2015年已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出具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正在受理过程中”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书面证明);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户籍证明材料(江阴市户籍考生提供户口簿,江阴生源地考生提供户籍地派出所证明);
6、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注: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有关证书、证件等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
附件2: 报名序号:
报 名 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学历 | 报考岗位代码 | |||||||||||||||||||||||
是否具有 幼儿园教师资格 |
普通话等级 | |||||||||||||||||||||||
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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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派出所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主要学习、工作简历(从初中填起)[注意:请如实填写各段经历起止年月、在何单位学习(或任何工作),每段经历时间须前后衔接]: | ||||||||||||||||||||||||
本人已知晓本次招聘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的相关规定,现提出应聘申请,并承诺将遵守编外用工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本人签名: 日 期: |
初审: 审核人签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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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审核人签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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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简介表 |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教师资格要求 | 普通话等级 | 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01 | 幼儿园教学岗位编外用工 | 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97 | ||
102 | 幼儿园教学岗位编外用工(男) | 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限男性 | 3 | 报名时不定向单位,入围双选后与“101”岗位入围者共同进行双选 |
合 计 | 100 |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