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8人公告(第一批)(2)
四、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考核之前,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泰州学院纪委监督下,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由所在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八、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0523-86661696 联系人:吕老师、卜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61266 ,联系人:潘老师。
十、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附件2
泰州学院201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教授
人才类型 |
首聘期(三年) 工资待遇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 过渡房 |
科研启动经费 (万元) |
配偶安置 |
博士教授 (紧缺专业) |
执行正高二档 工资待遇标准 |
60 | 过渡房免费居住两年 |
25(工) 15(文、理) |
面议 |
教授 |
执行正高三档 工资待遇标准 |
50 | 过渡房免费居住两年 |
25(工) 15(文、理) |
面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