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2)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三)中心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优惠政策(康定嘉园购房)。技术骨干特殊待遇:绩效工资可享受所在科室副主任待遇;提供医院康定嘉园小区100平米以内住宅一套。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1、红兴隆管理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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