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金湖县公开招聘40名教师公告(3)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说课(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金湖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gov.cn/)
金湖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jhedu.gov.cn/)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
金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7-869072400517-86902926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金湖县监察局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6805412
金湖县教育局纪委0517-86908457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