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合同制辅导员招聘公告(2)
4.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考核小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合同制,档案挂靠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六、待遇
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173
联系人:肖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老师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报名表.doc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