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2)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2015年7月12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五)确定拟引进人员(2015年7月28日前)
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引进人才单位工作范围和来宾人才网、兴宾区党建网、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8月1日前)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同意聘用通知;引进人才单位和区卫计局、人社局、编办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由引进人才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给予安家费补贴45万元,分3年支付。
(三)其配偶就业需要在我区安排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安排,其子女在兴宾区范围内入学和就读的,予以优先照顾。
(四)可在城南区奇石商贸城享受团购价格住房1套,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引进人才原则。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引进人才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引进人才纪律。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各招聘成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引进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聘者在竞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竞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 5319120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5年直接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15年直接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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