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6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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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6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精神,结合雁江区部分事业单位缺编实际,经雁江区编委研究,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67名,其中区级部门11名,乡镇定向18名,乡镇非定向32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乡镇(中心)卫生院4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报考条件见《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定向招聘岗位:在四川省范围内首个服务期满(截止2015年6月24日)并考核合格,且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人员。
2.非定向招聘岗位: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24日。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6月24日至1997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区文化馆(岗位编码106)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6月24日至1997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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