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48人公告(2)
3、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组织人事处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临床类岗位另参加实践技能考核。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徐州医学院、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和临床类岗位的实践技能考核由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设置22个专业(见附件3)。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在徐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xzmc.edu.cn)和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网站(http://www.xyfsy.com)公布。
(三)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四)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应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徐州医学院人事处进行监督指导。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依笔试合格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 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生证及统一印制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待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2013、2014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
3. 本科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研究生学历须提供六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
4. 招聘岗位有户籍(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
5. 本市已就业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须在体检前提供;
6. 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7.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组织实施,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监督指导。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定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收取费用100元。
(六)临床类岗位的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医生的临床能力,包括为进行临床实践所必须的一般技能和为完成某种特定临床工作所必须的特殊技能。是在系统观察的基础上对个人为完成临床实践所必需的能力进行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实践技能考核按照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制定的办法执行。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考核占30%;非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考生进行二轮复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组织人事处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