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48人公告(3)
五、公示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经徐州医学院人事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医学院网站、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我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徐州医学院纪检监察处0516-83232246
徐医附三院纪检行风办 0516-83638079
九、本公告由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医学院网站、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3638063、83638064
附件【附件2:2015年徐医附三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015年徐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