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2015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相关信息必须与所报岗位相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5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会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515-666938130515-666928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纪工委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徐中山联系电话:0515-66692807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