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从江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人公告(3)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定向招聘民族乡镇岗位须先进行报考该乡镇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应聘计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代码为30岗位(临床)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具体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
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从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专业测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 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确定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及以上学校、学院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初中)学历报考者还须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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