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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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玉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规定,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计划招聘人数
我县计划招聘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详见玉龙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在玉龙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玉龙县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生源、户籍限制。还在服务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凭服务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个别紧缺急需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须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3天)。
2、报名地点: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龙新县城行政办公区)。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市、县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须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各一份。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应届生报名时不需要提交未就业证明),报名后还应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
(3)需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于7月18日前持相关证书等原件到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进行资格复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对个别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体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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