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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A+ A- 2015-06-08 12:49  |  昭通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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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等3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昭人社通[2014]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3名。
  公开选调岗位:
  (一)市旅游执法支队文秘岗位1名。
  (二)市旅游执法支队管理岗位2名。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四、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文字功底、写作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相关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通告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结合部门实际发布部门通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1式3份)、《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及所属干管权限部门印章,考生个人同意并签订《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相关表格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下载)。报名时提交上述材料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5张;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到市旅游执法支队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经18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5楼(乌蒙古镇旁)。
  4.联系人及电话:黄天波2226968、13887091138,秦绍斌18388701970。
  (三)资格审查。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及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昭通智慧旅游网(http://www.ztlyw.net/)公布,并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领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市旅游执法支队领取)。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总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职位可以开考,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干管权限报经市人社局研究批准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只有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笔试、面试成绩在昭通智慧旅游网(http://www.ztlyw.net/)公布。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笔试和面试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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