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2)
(五)组织考察。
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在同一职(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考察中有人放弃考察,则不再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体检。
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体检,则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七)公示。
市旅发委将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调动和聘用。
拟公开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和昭通智慧旅游网(http://www.ztlyw.net/)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如下:
昭通市纪委第五纪工委:2136184;昭通市人社局:2121586;昭通市旅发委:3187108。
附件:市旅发委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昭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6月3日
附件
市旅发委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工作简介 | 选调人数 | 选调条件 | |||||
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及职务 |
学历 性质 |
学历 要求 |
年龄要求 |
所学 专业 |
选调范围 | ||||||
市旅游执法支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管理岗位 | 文秘 | 文秘写作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文秘 | 本市 |
市旅游执法支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管理岗位 | 管理 | 旅游执法、旅游行业管理 | 2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旅游管理、经济管理、旅游经济管理、旅游经济与管理 | 本市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