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酒泉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复审
拟聘人员中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后,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2015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教育局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聘用单位。
附件:
2.诚信承诺书
酒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37—2612244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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