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兰州引进490名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公告(2)
(二)面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以上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市人社局予以认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应聘企业的人员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母亲河网站或兰州人才网查阅《兰州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岗位需求表》,并根据需求表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与企业联系报名。企业招聘人才程序由企业自主决定。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30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各职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本公告由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0931)8485557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1)8863852。
附件:
中共甘肃省兰州市委组织部
甘肃省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