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驻马店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3)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阅卷工作。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权重各占50%。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笔试准考证及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西段476号)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
【面试资料】2015年驻马店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812540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0396-2601018
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0396-2858779
市财政局:0396-2637101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0396-2939729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0396-2911392
市气象局:0396-266877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0396-281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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