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上半年凉山州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2)
面试资格复审及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到各自所报考的州级各单位或所报考的县、市审核处审核学历、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凡证书上有的项目和内容以证书为准,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的资格复审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负责。
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5年6月26日8:30至17:30分前到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5年6月29日8:30至17: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西昌市正义路109号)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3日—5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
体能测评
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7日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于2015年7月7日9:00前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凉山州民族体育场(西昌市健康南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西郊乡政府对面)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注意事项:
1. 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或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当天提供(携带)材料不齐(不全)的考生,取消资格。
3. 在资格复审及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监督及咨询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人员 胡卫东
电话 0834—3865848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电话:0834-3865186
凉山州公务员局电话:0834-219337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体能测评):0834- 2173031
附:2015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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