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事业单位招聘考核69人公告(5)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 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教科局:4204579
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207614
旺苍县卫生局:4312054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31357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局:4203145
附件: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发表评论